节能审查(新办)

  • 项目代码(上海): 31011660720286420225E3101001
  • 项目名称: 庄臣中国制造工厂新建项目
  • 项目状态: 新办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庄臣中国制造工厂新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许可机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 沪发改环资〔2023〕23号
  •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3-17 12:03:00
  •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自: 2023-03-17
  • 有效期至: 2025-03-17
  • 许可内容: 项目实施后,年新增用电量约1658万千瓦时、天然气用量约31.65万立方米、蒸汽用量约1.32万吨、液化石油气用量约9131吨(用作原料)、溶剂用油约10474吨(用作原料),相应新增用能规模(不含原料)约:3691吨标准煤(当量值)或6334吨标准煤(等价值,电力折标系数取2.8232吨标准煤/万千瓦时)。项目能效水平要求: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过0.35吨标准煤/吨(含原料)。